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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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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輔仁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碩士班基礎法學組:法律史#1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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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三、請以具體的歷史證據或史料,來說明下列議題的歷史事實,並結合「轉型正義」與「修復式正義」等概念進行分析。
(三)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
其他申論題
一、請簡述「淡新案」中之司法案件,在縣廳衙門內的訴訟如何開啟、如何進行,以及審理結果如何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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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政治犯的處置歷經了三個階段,請分別敘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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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後台灣的黨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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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治時期台灣原住民族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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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9世紀後半,日本、中國都分別走上法律近代化,具體如何進行?兩個國家的法律近代化有何異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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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之刑事責任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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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電公司欲於某地架設某輸電線路工程,因該地地主向台電公司要求補償之金額,進台電公司拒絕,引發民眾的抗争。一日,民眾甲見台電公司施工人員正在進行超高壓電線安裝工程時,甲指示在場之乙、丙,別讓台電的工程車離開工地,於是以身體擋在工程車前方,丙則開自用車擋在另外一台工程車後方,由此阻止施工,造 成施工人員無法動工,也無法進退。問甲、乙、丙之刑事責任。
#449752
三、住新竹市之甲明知停放於路口廟前甚久掛有未報廢之機車為竊賊棄置之贓車,竟趁人不知,將該車取回並自行修復後使用,某日骑該機車至山上遊玩時,發現有賽鸽,遂予以網捉,始發現該賽鸽乃住高雄市之被害人,將其所有之賽鸽攜至台中放回高雄市,未料該賽鴿竟飛至新竹市。試論甲之罪責?
#449753
四、甲為地政事務所負責人,由於事務所需要資金,因而指示員工乙、丙購屋,一方面炒房賺錢,另一方面籍由墊高買賣價金,以不资之買賣金向銀行申請貸款,取得 款项以供運用,並安排由乙購屋,丙負責辦理簽約送件與登記申報等事項。乙遂出 面向A購買B屋,約定之買賣價金為1500萬元。其後,丙盜刻A的印章,製作 屋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等相關文件,並將買賣價金記為2400萬元。丙此契約書等 相關文件向C銀行承辦人員D申請貸款900萬元,D檢視相關文件後,認為乙收入 足供償還貸款本息,便同意核貸並撥款1900萬元予乙。丙並依甲之指示向政府地政局申報實價登錄,於政府網線上表單上填寫買賣價金為2400萬元,於列印出來的 申報書上蓋上乙與A的印章後送至地政局,承辦公務員E遂將本件房屋買成交總 價記載為2400萬。請問甲、乙、丙之刑事贵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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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倘甲係將車輛駛出停車場進入道路後,始陷於意識昏迷撞傷路 人,則甲、乙之刑事責任又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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