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專技高考_律師(第二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2467
科目:公職◆刑法
年份:102年
排序:5
題組內容
四、檢察官向管轄法院對甲以「甲、乙二人因隙成仇,某日甲埋伏乙回家途中,持棍
將乙打死」之犯罪事實提起殺人罪之公訴,第一審法院依法審判結果認為甲成立
刑法第 271 條殺人罪,對甲處有期徒刑 11 年,褫奪公權 5 年。請詳附理由分別回
答下列二子題:
申論題內容
⑵若甲收到判決書後不服原審判決,依法提起上訴,檢察官並未於上訴期間內提
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結果,認為甲僅具重傷之故意,原審認為甲成立殺人
罪,於法有違,無可維持而撤銷原審判決,改依刑法第 278 條第 2 項規定,諭
知重傷致死罪,仍處甲有期徒刑 11 年,褫奪公權 5 年。則第二審法院之判決有
無違法?(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