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標(一)、司法機關之功能1.解釋法律2.審判案件3.衝突裁決(二)、確保司法獨立之方法1.預算保障(行政院不得刪減預算)2.審判獨立(憲法80---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3.人事獨立(法務人員依考試選拔不受政治干涉)(三)、司法為一國之裁決機構務必確保其職能獨立不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