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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病弱學生的定義與特徵與心理輔導
一、身體病弱學生的定義與特徵
定義:指身體罹患慢性疾病、體能虛弱,致接受教育發生一定程度之困難者。
特徵:
1.長期多病而經常缺課或長期連續缺席。
2.異常肥胖、瘦弱或發育不良或肢體活動障礙。
3.身體經常顯得虛弱無力、容易暈倒。
4.輕微運動就心跳加速、呼吸困難、甚至面色發紫。
符合上述條件的疾病:心臟病、肺臟病、哮喘、腎臟病、肝病、癲癇、血液病、腦性麻痺、惡性腫瘤等。以下分述之。
二、身體病弱學生的心理輔導
身體病弱兒童常呈現學習動機較差,缺乏獨立的意願,且家長和師長對其過分保護或管教,所以因疾病造成的心理不適應常比疾病本身更嚴重。
身體病弱兒童帶給全家生活的打擊是很大的,因此,父母需及早適應這種轉變,重新調整擔當的角色,體諒病童身心變化,給予適當照顧,使全家大小互信互愛,令病童居家生活正常化。教師對上學的身體病弱兒童,應瞭解其所罹患疾病,以鼓勵的態度安排適合的學校活動事項,且讓同學瞭解病情,發揮同學愛來幫助病童,接納病童。家長宜與老師保持密切的聯繫,並告知其疾病所應注意事項,如是否按時服藥等。而師長亦應隨時將病童在校的情形,如學習態度,與同學相處情形等告知家長,且家長與師長均應瞭解病童的學習態度比學習成績更重要。若家庭和學校皆能養成對待病童的正確態度,則無論病情如何變化,病童皆能欣然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