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地籍測量
> 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測量製圖:地籍測量#45558
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測量製圖:地籍測量#45558
科目:
地籍測量 |
年份:
100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地籍測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試述辦理土地複丈之原因?若申請人對鑑界結果有異議時,依法得如何處理?(25 分)
二、何謂戶地測量?戶地地面測量可以圖解法與數值法等兩方式實施,試就作業方法、 使用儀器、測量方法及邊長差限制等詳述之,並比較兩方式之優缺點?(25 分)
三、都市計畫範圍內辦理地籍圖重測前,應由所屬直轄市或縣(市)主管都市計畫機關 事先清理、補建及檢測都市計畫樁位置,並將樁位及其坐標資料列冊點交直轄市或 縣(市)主管地政機關提供重測作業單位聯測,作為檢核都市計畫地籍分割測量界 線位置是否相符之依據。試問如何求得與重測同一坐標系統之都市計畫樁成果?並 就資料檢核分析、聯測方法、觀測精度規範等分別說明之。(25 分)
【已刪除】四、已知地號為 101、102 兩宗地各界址點之坐標,其中 E、F、G 及 H 為兩宗地相鄰 之界址點(如下圖)。現欲進行界址調整,以一通過界址點 E 之直線 EM 為經界線, 並維持原宗地之面積不變,試計算分割點 M 之坐標,以及外業放樣 M 點之程序。 (25 分)
若已知界址點之(x,y)坐標如下(單位:公尺): A(590.000, 307.000),B(482.000, 607.000), C(1190.000, 680.000),D(1000.000,260.000), E(512.624, 521.933),F(743.540, 578.253), G(842.313, 355.356),H(1061.861, 396.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