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親屬編
> 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民法親屬編概要#45477
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民法親屬編概要#45477
科目:
民法親屬編 |
年份:
100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親屬編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血親及姻親之種類有幾種?甲夫、乙妻婚後有子女 A、B,嗣甲於民國 99 年 10 月 1 日為丙男所收養,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收養發生效力時,A 已成年,B 年 6 歲。 試問:乙、A、B 與丙有無親屬關係?(25 分)
二、民法第 1030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發生夫妻剩餘財產差額 分配請求權,如何計算夫妻各自之剩餘財產?甲夫、乙妻相處不睦,甲多次毆打乙 成傷,乙訴請判決離婚時,得否於起訴時即合併訴請甲給付剩餘財產,平均分配其 差額?(25 分)
三、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於何種情形,得由夫妻之一方單獨收養子女?又,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有無例外情形?(25 分)
四、關於婚生子女,我民法有兩種之推定,一為受胎期間之推定,二為婚生子女之推定, 其內容為何?甲男、乙女同居後,乙生子丙,甲有何方法與其非婚生子女丙發生法律 上親子關係?(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