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專利師◆專利法規
> 102年 - 102 專利商標審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及施行細則、專利審查基準、巴黎公約之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之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26044
102年 - 102 專利商標審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及施行細則、專利審查基準、巴黎公約之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之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26044
科目:
專利師◆專利法規 |
年份:
102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3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專利師◆專利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3)
一、張三於民國 100 年 6 月 1 日研發完成一項發明,請熟稔專利申請作業的好友李四代 為撰寫專利申請書、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李四應允但遲未完成,張三屢催未果。 嗣後,張三始得知李四擅自將其發明以自己名義(李四)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 智慧局)申請並取得專利。該案已公告於智慧局發行之專利公報(發行日期為民國 102 年 3 月 1 日)。試問張三應如何就其發明主張專利法上之權益?請說明之。 (40 分)
二、趙六任職於 A 公司擔任研發工作,任職期間,趙六參加考選部舉辦之經濟部專利審 查人員考試,並順利上榜。趙六於離職 A 公司前完成一項發明。何人得就該發明申 請專利?設若該申請案提出時,趙六已任職智慧局,趙六之任職對該申請案有何影 響?請說明之。(30 分)
三、王五完成一項機械的改良,擬向智慧局申請專利,以確保其專利權益。王五雖希望 取得發明專利,但擔心倘申請發明專利未果,恐致得不到任何專利權益之保障。王五 欲知其得否既申請發明專利又申請新型專利,如此,縱令未取得發明專利,仍得擁 有新型專利權。請說明之。(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