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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建築工程:建築設計#25025
科目:
建築設計 |
年份:
103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建築設計
選擇題 (0)
申論題 (12)
一、設計題目:老屋更新
二、設計概述: 位於傢俱展售街區超過 50 年的兩棟四樓公寓,八住戶採取自行新建的方式, 目標為原住戶可全數住回,並將地面層作為店面使用。
三、基地概述: 基地西面臨 16 公尺社區道路,南面臨 6 公尺巷道,建蔽率為 50%,容積率為 300%,原兩棟建築為南北向,臨道路留設 4 公尺人行道,北側巷道留設 2 公尺,其 相對位置詳附圖。新建築配置需遵行人行道留設之規定。
四、設計要求: (1)二樓以上各戶出入須有電梯。 (2)須注意住宅的自然通風採光品質。 (3)一樓店面隔間需有彈性,合併或分開承租皆需擁有良好之出入口。 (4)原住戶搬回之後,未來若有住戶人口變動,出現需將兩戶空間合併為一戶時,只 要少部分隔間更動即可滿足此需求。 (5)不考慮增加戶數,不開挖地下室。
五、空間需求: (1)八戶的格局可不同,但面積必須相當。 (2)每戶須有至少三間臥室,兩套浴廁。 (3)一樓店面可使用之室內空間合計需大於 50 坪。 (4)基地內需要至少兩個小客車停車位。
(1)設計構想與分析,並說明一樓權屬分配模式。(10 分)
(2)配置圖,含地面層平面圖。(20 分)
(3)住宅層單元平面圖,至少兩種格局。(20 分)
(4)兩戶合併後之平面圖,至少提供兩種方案。(30 分)
(5)主要立面圖至少二面,得以透視圖替代。(10 分)
(6)主要剖面圖。(10 分)
【已刪除】七、基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