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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菸酒◆民法總則、債及物權
> 107年 - 107 台灣菸酒 民法總則、債及物權#72805
107年 - 107 台灣菸酒 民法總則、債及物權#72805
科目:
台灣菸酒◆民法總則、債及物權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8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台灣菸酒◆民法總則、債及物權
選擇題 (0)
申論題 (8)
第一題: 天然孳息與原物分離後,其孳息所有權之歸屬,民法訂有如何之規定可作判斷之依據? 【12分】設若甲所有之母牛混入乙經營之牧場未歸,乙不知其情而予飼養,嗣該母牛所生小 牛之所有權孰屬?【13分】
(一)乙得否起訴聲請撤銷其出賣A地 之意思表示?【12分】
(二)乙將A地賣與丙,其效力是否及於乙在A地上興建之B屋及種植 之C樹?【13分】
(一)A訴請甲、乙連帶賠償其所受損害,有無理由?【7分】
(二)A得請求賠償之項目及數額各為如何?【8分】
(三)該車禍之發生對係爭旅遊契約之效力有何影響?【10分】
第四題: 乙受僱於位在高雄市苓雅區由甲經營之個人美髮工作室,並接受甲之指導學藝。甲、乙 約定「乙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獨立從事美髮工作。若有違反,乙應賠償甲新台幣30萬元」。未料 乙學藝完成離職後,第二年即自行於花蓮開設個人美髮工作室,知悉此情之甲乃以乙違反前 述約定,請求乙賠償30萬元。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已刪除】【已刪除】第四題: 乙受僱於位在高雄市苓雅區由甲經營之個人美髮工作室,並接受甲之指導學藝。甲、乙 約定「乙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獨立從事美髮工作。若有違反,乙應賠償甲新台幣30萬元」。未料 乙學藝完成離職後,第二年即自行於花蓮開設個人美髮工作室,知悉此情之甲乃以乙違反前 述約定,請求乙賠償30萬元。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