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外交◆國際法
> 107年 - 107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三等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71963
107年 - 107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三等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71963
科目:
外交◆國際法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外交◆國際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試依條約締結法之規定分析何謂「條約」及「協定」?另對於司法院釋字 第 329 號之意旨及我國目前之法制,兩岸間協議應依何程序辦理?(25 分)
二、試詳述以下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法,並試舉實例說明之:談判、調解、 調停、仲裁、訴訟。(25 分)
三、試從 1969 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及我國條約締結法之規定分析,在「多 邊條約保留」以及「雙邊條約修正」之情形,各有何規範?(25 分)
四、試論何謂投資人在尋求地主國之國家責任時,所應優先適用之「窮盡當 地救濟原則」?而在雙邊投資保障協定中的「投資人地主國爭端解決機 制」與上述原則又有何不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