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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輔仁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跨文化研究所翻譯學︰國文測驗#100202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學士後-國文 | 年份:110年 | 選擇題數:0 | 申論題數: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學士後-國文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三、摘述
請閱讀下文,撰寫一篇300字以内的摘要在不脫原文要旨的前提下,可充分改寫(paraphrase)。摘要本身應為一篇掌握原文重點且語意完整的短文,而非個人閱讀感想;請勿以重點列舉方式寫作摘要。
「律師作家的跨海對談:費迪南馮·席拉赫呂秋遠
                                                    文/圓神出版社整理。譯者:紀玲(中德)、文瑜(德中)
      迪南馮·席拉赫是全球最多人閱讀的德語作者之一,他以犀利的筆鋒,在《可犯的尊嚴》、《罪行》、《罪答》等書中,提出各種人類社會中最幽深的大哉問,用一條命换三条命,多數人或許會覺得不妥。然而,若用一條命换三百條命呢?政府或法律可以決定誰該活誰該死嗎?為呼惠馮席拉赫超越時代的思辨舆詰問,特邀台灣律師作家呂秋遠,跨海向馮席拉赫提出針對死刑、轉型正義等台灣社會仍纷亂難解的問題,透過兩位作家的筆鋒,盼望使台灣在邁向更成熟的国家的道路上、平添一道哲思之光。
                                                            關於轉型正義
呂秋遠律師提問:
台灣在1949年以後,由國民黨统治,在這期間的異議分子受到相當程度的镇壓,特別是在台灣在二次大戰中日本戰敗後,交由中國統治,導致所謂的「二二八事變」許多台灣的菁英分子被殺害。请問席拉赫先生,您如何看待轉型正義這樣的問題?您是否赞成在政權回復正常後,完全揭露所有的秘密,包括過去的背叛者、執行者等等,統統公諸於世,如同德國电影《竊聽風系》所呈現的故事一般?
馮·席拉赫回答:
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可能。歷史是一門科學,在科學中是不能有禁忌的。只有所有文獻資料都能開放给歷史研究者·那麼這個國家才能找到它的認同;也只有如此,才有和解的可能。
呂秋遠律師提問:
您是否同意應該對於當時的決策者、软行者重新進行客判,以現在的正義去評估當時的邪恶?
馮席拉赫回答: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審理二戰主要戰犯及納粹政治領袖构罪責的紐倫堡大審判·是司法的歷史性時刻,它對於国際刑法的發展至為關鍵。當時的法官定,不能给予核心戰犯豁免權,每個戰犯犯下的每一楼罪行都要加以追究·這是一個重大的成果。基本上,我語為追究危害人類罪不但是對的、而且還是必要的,即便在當時的時間點該行為並未受到禁止,例如园接獲命令而為之。但同時要特別留意的是,絕不可渝為報復性的客判,法官必須顧及到罪行生的時間點是很久以前,而今日站在法庭中的這個人,已經不是當時的那個·罪犯也遇了他的一輩子。
呂秋遠律師提問:
關於猎太裔哲學家漢娜鄂蘭所謂的「平庸的邪惡」·應該如何看待?
馮·席拉赫回答:
漢娜 鄂蘭以《紐約客》報導者的身分,觀察纳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OttAdlf Eichmann,1906-1962)在耶路激冷的客判·她很驚訝的是,屠殺猶太人的劊子手是個再平凡不過的人,不是什麼十惡不的妖魔鬼怪·如她所言,他只是個沒有犯案動機,也沒有特別仇恨的「書桌正犯」(Schreibtischtiter對我來說,這才是根本上最可怕的。像艾希爱這樣以行政程序等畫殺人,必须為數十萬人的死而負責:而數百萬猶太人的大层殺,居然只是行政管理上的檔案。後人指漢娜·鄂蘭的「平庸」的概念缩小了纳粹的罪行,但這對她是不公平的,她要說的是「在平庸的邪惡
面前,言语失效,停止思考有多磨可怕。」
關於司法正義
呂秋遠律師提問:
台灣的司法體系主要参照於德國,兩國之間的法律、審判體系等都相仿,也有許多值得檢討之處。请問您是否赞成陪審團制度?當民粹的力量盛行,法官的判決患如何回應群眾的情感?
满·席拉赫回答:
法官的判決絕對不能被慣怒或仇恨的情緒所左右,刑事诉訟法的格规範就是要避免這類情事發生。报復是個造勁的顧問,一個受到情緒支配的人,是不及格的法宣和陪客員。
呂秋遠律師提問:
您對於死刑的看法如何?當台灣民眾有八成以上反對康除死刑·您認為是否有修法的空間?
馮·席拉赫回答:
國家沒有權力殺害它的人民,死刑判洪不是正義只是报復,而報復和復仇都不是法制国家的岸则。關於這點 我們都知道有許多研究結果顯示,死刑比起監禁更不具嚇阻作用:且更糟的是,若登生司法誤判,冤死的人命是無法挽回的。
                                                                    關於人性
呂秋遠律師提問:
在處理這麽多的司法案件之後,您對於人性的評慣的變遷過程為何?
馮·席拉赫回答:
我想跟您說個小故事。我接受委托的第一個案子有個當事人是個年輕女子,她被控殺死了她襁褓中的孩子我去監獄探視她,當時我的腦海中都是法哲學、滿腦子想著邪惡到底是什麼,我想到亞里士多德、約粉・羅爾斯(JohnRawls,1921-2002)、
漢斯・凱爾森(HansKelsen1881-1973)・海耶克(FricdrichHayk1899-199),
我甚至非常崇拜卡爾・波普爾(KarlPopper1902-1994)·但是突然間,一切變得都不一樣了你可以從每個细部来描述一顆柳橙,從它的氣味、它的密度、米肉間的白色織维及它的味道,但即便你在理論上了解所有一切,這和真正去吃一颗柳橙還是完全不同的。
監獄中律師會談室的牆面漆著黄綠色的油彩,據說這有安定心情的作用,年輕女子坐在談話桌旁,她在哭,為她死去的孩子、為自己被關起來男友又不在身旁而哭。
這一刻你會了解列,所有事情關係到的永遠是人、每一個個別的人、他的心願和希望、他犯的錯、他對幸福的追求和他的失敗。人生苦短,不消幾年我們也會死去,正因為我們终究是脆弱的,才更顯現出生命的珍貴。人的定義幫不了那個年輕女子、探問生命意義的所有回答也幫不了每一個個别的人。今天我深信,啟蒙運動的重要成果之一正是法治國家的刑事訴訟法,當然它也無法回答有關邪惡的本質的問题;但是它能引導人們的怒火,它的法條可以讓我們摇擺的心绪有所依歸,它不受情怒和復仇的意念所左右,它尊重每個人,到頭来它也只是要保護我們不會受到「草率捕捉真相」的危害。
歌德在(《成廉・麥斯特的修業时代》(Wilhelm Meisters Lehrjahre一書中寫到:「人
的能力本來就很有限,簡單、切身又明確的問題容易了解,但只要範圍一擴大,就變得不知所措... .,不管是否迷夫在這些問題裡,還是因為問题太深或太複雜而無法理解,這都無關紧要。」這段話的重點在於人要理解自身的限制。無論如何,對我來說如「邪惡」「善良」或 道德」这些概念,在今天都太沉重也太遙遠了。重要的是人的本質,而不是關於人的理論。
原文出處:WOLF·<律師作家的跨海對談:費迪南·馮.席拉赫X呂秋遠>.《哲學與文化》。2017
年7月14日:https://hews.readmoo.com/2017/07/14/die-wurde-ist-antast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