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說明: 近日來ME TOO浪潮衝擊之下,凸顯「性平三法」雖已實施十幾年,職場上仍有存在「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行政院會於112年7月13日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並加重利用權勢性騷擾刑責與罰款,期能徹底杜絕「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提供同仁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 項,及勞動部頒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之範例,訂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所屬各單位利用集會加強同仁有關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之宣導。 申訴專線電話 : 02-00000001 、 申訴專用傳真 : 02-00000002 、 申 訴 電子信箱 : pv-xmls@water.gov.taipei。另備有「禁止性騷擾及性侵害公開揭示」海報請於適當位置張貼, 文宣貼紙、摺頁等,請轉發所屬同仁參閱。
請以承辦人高玢璐名義撰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致函所屬科、室、教育中心、工程總隊及各營業分處,依照函示辦理。請參考上述背景資料篩選適切資訊,擬具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