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一、甲、乙、丙三國均為《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締約國,甲國於提交該公約批准書同時,以書面聲明表示:「針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27條中對外交郵袋之規定,我國保留於特殊情況下開拆或扣留外交郵袋之權利,此種特殊情況包括有合理根據懷疑郵袋中含有禁止進出口之物品時」,針對此項聲明,乙國表示反對,丙國則並未表態,若甲國與乙國及丙國分別建立外交關係,根據現行相關國際法規範,甲國與乙國間及甲國與丙國間的外交郵袋使用應如何處理?甲國若決定扣押乙國或丙國之外交郵袋,可能衍生違反何種國際法規範之爭議?(30分)
二、丁、戊兩國均為《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之締約國,在戊、己兩國爆發戰爭後,國際刑事法院依照《規約》規定發出對己國總統A及戰爭前期擔任國防部長的前部長B發出逮捕令,依據相關國際法規範,丁國是否有配合逮捕 A、B之義務?是否有國際法上之理由拒絕配合?若A前往庚國參與國際會議,而庚國僅簽署但未批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庚國是否有配合逮捕A之義務?(20分)
三、辛、壬均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締約國,兩國之間海岸相向,中間海域寬度最窄處為30海里,鄰近辛國海岸處有數個天然形成之海上地物。兩國於建國後不久針對陸地邊界達成共識並締結劃界協議,但對於前述海上地物之法律性質有不同看法,對於兩國海域重疊主張部分應如何劃分,亦無共識。根據相關國際規範,辛國若要將前述海上地物納入劃設基線及海域主張之基礎,應受到哪些限制?若兩國無法就海域主張及劃界達成共識,應如何依照國際法解決此項爭端?若壬國決定在兩國海域主張重疊部分展開資源開發行動並發給探勘資源之特許執照,是否可能違反相關國際規範?(30分)
四、國際法上禁止威脅使用武力(threat of force)之概念內涵為何?若子國主張以威脅使用武力作為保衛自己的手段以對抗丑國,可能違反何種國際規範?子國之主張是否可能有國際法上之合法性基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