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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37883
科目:
專技◆保險◆估價與理算 |
年份:
9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9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專技◆保險◆估價與理算
選擇題 (0)
申論題 (9)
⑴ 超額賠償(Excess Coverage)分攤法與優先賠償(Primary Coverage)分攤法
⑵ 延長報案期間(Extended Reporting Period)
⑶ 重置換新成本(Replacement Cost New)
⑷ 比例分攤附加條款(Average Penalty Relief Clause)
⑸ 小額賠款附加條款(Appraisement Clause)
⑴ 如果保單無「追溯日」,亦無「延長報案期間」,則各該賠案應由何保單年度理 賠?理由何在?(15 分)
⑵ 如保單訂定 2006 年 1 月 1 日為追溯日,且 2009 年 1 月 1 日保單期滿後訂有六個 月延長報案期間,則各賠案各應由何保單年度理賠?(10 分)
三、張三於 2008 年 1 月 1 日向甲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為期 1 年,其保險金額約定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AOP)最高賠償為 200 萬元,每一次意外事故身體傷害 (AOA)最高賠償限額為 500 萬元,每次財物損失最高賠償限額為 50 萬元, 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限額為 1,000 萬元,張三復於 2008 年 1 月 31 日向乙保險 公司投保相同責任保險,為期 1 年,其保險金額約定方式與甲保險公司相同,額度 分別為每一個人身體傷害(AOP)最高賠償為 400 萬元,每一次意外事故身體 傷害(AOA)最高賠償限額為 1,000 萬元,每次財物損失最高賠償限額為 100 萬 元,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限額為 2,000 萬元。2008 年 5 月 23 日因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李四嚴重體傷入醫院就醫,花費醫療費用 300 萬元,並使王五發生財物損 失 75 萬元。請說明比例責任(Pro Rata Liability)分攤法與獨立責任(Independent Liability)分攤法之意義,並以獨立責任分攤法計算各保險人之理賠額度,並請評 論如果採用比例責任分攤法分攤賠款,保險人之間可能產生何種爭論?又,由對價 觀點,何種分攤法較為合理,理由何在?(25 分)
【已刪除】四、已知大華工業公司位於某新興工業區內,2008 年 1 月 1 日向甲保險公司投保商業火 災保險,為期 12 個月,又於同年 4 月 1 日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商業火災保險,為期 1 年。大華工業公司不幸於 2008 年 4 月 30 日發生火災,已知下列資料: (1)起火時之有效保險金額:
(2)起火時各標的物之實值分別為:房屋與裝修:600 萬,機器與設備:300 萬,存貨: 1,700 萬。各標的物淨損分別為:房屋與裝修:300 萬,機器與設備:210 萬,存貨: 700 萬。(3)設房屋與裝修設有自負額:甲保險公司為 2 萬,乙保險公司為 1 萬。 試依我國現行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之規定,求各保險人對各保險標的物應負賠償 責任為何?又,火災保險損失現場查勘之重點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