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從」的內涵不包括以下那一項特性?
(A)不違法
(B)非暴力
(C)有比法律更高的道德訴求
(D)是公開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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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55), B(243), C(510), D(336), E(0) #150826

詳解 (共 6 筆)

#123842
資料查自基維百科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涵義是守法的公民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命令是不合理時,所處的態度和行動。
公民不服從的行動都以己身去違抗不合理法律的不合法處理方法。
「公民不服從」可能有消極或積極的區別。消極者雖然違法,但仍堅持和平原則,如示威遊行、罷市罷工。積極者則主張公民有回復洛克或盧梭「自然狀態」的權利,取消與統治者的政治契約。一旦回到政治哲學上的「自然狀態」,則政府的正當性不再存在,公民不服從可以訴諸一切手段,包括以暴力進行政府變更

結論 A選項 不違法 沒問題 可是B選項 非暴力 是否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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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24
"公民不服從"奠基於洛克的天賦人權,是先於國家的觀念,自然沒有適法的問題。又其內涵即是為了推翻國家不合理侵犯人民的法益,自然要挑戰既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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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382
公民不服從(也稱公民不服從、政治不服從;...
(共 2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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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40
  • 非暴力通說界定有疑慮
  • 目前都是用法律之比例原則來判斷
  • 公民不服從也稱公民拒絕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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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0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D%E5%90%88%E4%BD%9C%E9%81%8B%E5%8B%95
 

不合作運動Non-cooperation movement),又稱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是世界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非暴力反抗運動,由律師出身的印度國民大會黨領袖聖雄甘地。他發動和領導了1920—1922年和1930—1934年全國範圍的轟轟烈烈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一戰結束後(1918年),英國印度的統治轉趨嚴厲,反英運動隨之興起,要求獨立自治的呼聲高張。甘地呼籲以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抵制英國的統治。他要求印度人不納稅、不入公立學校、不到法庭、不入公職、不購買英貨,並多次絕食

爲了展示抵制英貨的決心,他甚至曾號召群眾焚燒英國工廠所傾銷於印度人民的衣物及公開製鹽。甘地和平消極抵抗的方法,近乎癱瘓當地的殖民政府,並讓其飽受各界尤其是英國國內的壓力;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頒布新憲法,讓印度逐漸發展自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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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570

公民不服從不是來自甘地的不合作運動嗎?

應該是不訴諸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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