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承上題,新修正的特殊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各階段特殊教育之學生入學年齡可向下延伸至幾歲?並因其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以延長幾年為原則?
(A)5歲,2年
(B)3歲,2年
(C)3歲,1年
(D)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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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299), C(154), D(428), E(0) #180586
統計: A(22), B(299), C(154), D(428), E(0) #180586
詳解 (共 6 筆)
#144676
新法第十二條(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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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舊法第九條(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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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98
2F的好心人PO的不就是現在的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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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56
特殊教育法 1020123 第23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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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67
這題可以刪除了吧,其實真的沒必要把91年的題目再改答案po上來。
畢竟以現在法律的話也不準,答案也不對。
畢竟以現在法律的話也不準,答案也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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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705
不符合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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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74
這題原本的答案就是D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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