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複選題
71.下列何者應以記名投票之方式表決之?
(A)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之總統彈劾案
(B)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之不信任案
(C)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之行使
(D)立法院對緊急命令之表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2), B(4988), C(104), D(100), E(0) #134363

詳解 (共 2 筆)

#810993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
33
0
#815052
 領土變更、修憲程序: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8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44016
未解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15 》   (總...
(共 6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