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7 下列何者非申請自住房屋稅稅率之要件?
(A)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房屋所在地辦竣戶籍登記
(B)房屋無出租使用
(C)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D)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以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24), B(90), C(805), D(806), E(0) #1712473
統計: A(1024), B(90), C(805), D(806), E(0) #1712473
詳解 (共 9 筆)
#5648069
土地稅法
第 9 條
第 9 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A)是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非題意的申請自住房屋稅稅率之要件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A)是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非題意的申請自住房屋稅稅率之要件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B)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C)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D)
18
0
#4750517
修正「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2017-11-30 [ 評論數 0 篇]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60469903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 1 條 本標準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第 3 條 房屋屬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及
其相關規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
房屋供住家使用。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8
0
#6210709
請注意此題答案,此時已經過囤房稅2.0修法,房屋自有住宅稅率
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
因此答案A也為錯誤,此題應為送分
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
因此答案A也為錯誤,此題應為送分
6
0
#6214353
|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E |
ㅤㅤ
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為個人之住家用房屋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符合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適用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但書規定之稅率。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