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1 依「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院長、副院長及院秘書長的辦公室面積應劃設為 125 平方公尺
(B)政務委員的辦公室面積應比照適用院長、副院長及院秘書長
(C)一般人員的辦公室面積得劃設為 10 平方公尺
(D)辦公室面積的規劃原則,依據機關人員類型區分 4 等級
(E)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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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1656), C(90), D(225), E(447) #603129

詳解 (共 8 筆)

#877619
(A)依實際需要劃設
(C)8平方公尺
(D)五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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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3671
八十二、地方政府之辦公處所管理,得參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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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539
7辦公處所管理-2設計原則-辦公處所之面積規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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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694
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第7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共 7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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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1189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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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1190
原本題目:31 依「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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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6384

「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已於107年8月15日停止適用(行政院107年7月30日院授內營秘字第1070812860號函)


法規名稱:辦公處所管理手冊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

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除軍事機關外,應按該機關編制員額人數規劃辦公室面積,其規劃原則如下:

  (一)(D)機關人員類型區分五等級,其面積分配如附表一。

  (二)辦公室之一般性共通空間得視需要酌設會議室、會客室(接待室)、檔案室、茶水間、廁所盥洗室、哺(集)乳室、警衛室、圖書室、停車空間、儲藏室、司機室及其他有關處所,並應視實際需要分項評估計算,如附表二。

  (三)辦公室之特殊性空間應視機關業務屬性與任務需求之不同酌設之,並擬訂實際需求面積,專案陳報行政院核定。

    國立學校、國營事業及軍事機關等辦公室面積,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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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4552
【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已於107年8月15日停止適用,請麻煩修改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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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153336
未解鎖
「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已於107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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