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是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之「指定用途計畫型補助」之範圍?
(A)計畫項目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
(B)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
(C)基本財政收支差短及基本建設經費
(D)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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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31), C(1799), D(102), E(0) #169777

詳解 (共 2 筆)

#492093

財劃法
第 30 條



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但以下列事項為限 : 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 二、跨越直轄市、縣 (市) 或二以上縣 (市) 之建設計畫。 三、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 四、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前項各款補助之辦法,由行政院另定之。
本題有背法條~應該就沒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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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276
財政收支劃分法§ 30-1 :中央為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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