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為要物契約?
(A)買賣
(B)租賃
(C)寄託
(D)贈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 B(30), C(322), D(16), E(0) #221335
統計: A(40), B(30), C(322), D(16), E(0) #221335
詳解 (共 4 筆)
#4840316
定義要物契約又稱「踐成契約」,是指除雙方合意外,還需要做出一定的給付後(例如:付錢、交貨),契約才能成立。 也就是說,雙方即使有成立契約的共識,只要約定的東西還沒交付,契約就還沒成立,此種契約類型包括借貸和寄託等。 諾成契約又稱「不要物契約」,是指只要雙方合意,契約即為成立,不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來作為成立契約的要件。
6
0
#249954
其餘三者為諾成契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3
0
#6290248
下列何者為要物契約?
(A) 買賣❌
(B) 租賃❌
(C) 寄託✔️
寄託契約,必須寄託人將寄託物交付受託人,契約才能成立(民法第589條)。
(D) 贈與❌
|
民法第 589 條 (寄託之意義) 單務契約、要物契約 I.稱寄託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他方允為保管之契約。 II.受寄人除契約另有訂定或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保管者外,不得請求報酬。 |
![]() |
0
0
#1064819
契約於意思表示外,尚需其他現實成分(尤其是物之交付)始能成立的,為要物契約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