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種會議,可以不必有家長代表參加?
(A) 課程發展委員會
(B) 行政會議
(C) 校務會議
(D) 教師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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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364), C(22), D(70), E(0) #191111
統計: A(30), B(364), C(22), D(70), E(0) #191111
詳解 (共 1 筆)
#245265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由校長、處室主任、教學組長、各年級教師代表、各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代表(不含綜合領域)、家長代表及社區人士各1人,共19人組成。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 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教師評審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一、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校長因故出 缺時,以代理校長為當然委員;學校尚未成立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 代表。 二、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 (推) 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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