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項對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描述是正確的?
(A) 主席是校長、執行單位是校長室
(B) 主席是校長,執行單位是特教組
(C) 主席是主任,執行單位是教務處
(D) 主席是主任,執行單位是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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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1672), C(15), D(169), E(0) #123189
統計: A(19), B(1672), C(15), D(169), E(0) #123189
詳解 (共 6 筆)
#17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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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特教承辦人了
那就是特教承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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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428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民國 102 年 12 月 04 日)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依前二項規定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指派具特殊教育專長之主管兼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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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677
根據102/12/04最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設置辦法 指出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但是……執行單位要依照各學校就“處理學生學習輔導”的處室(科)或單位的主任代表來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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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28
以現行制度來說,應該改為輔導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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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67
如果沒有特敎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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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54
國中:輔導室(處)/學輔中心
高中:教務處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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