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項最符合短期目標敘寫的方式?
(A)增進學生識字的能力
(B)教師能培養學生三種適當的興趣
(C)學生能認讀自己家中的電話與住址
(D)學生能瞭解彩帶製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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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66), C(2528), D(75), E(0) #207845
統計: A(21), B(66), C(2528), D(75), E(0) #207845
詳解 (共 6 筆)
#256947
「瞭解」這個詞彙太抽象,你怎麼能夠知道學生是否真正瞭解了?
如果把瞭解改成:說出 寫出/畫出 或 操作 等等 會比較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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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99
可是一個目標中不是不能有兩個學習項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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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76
短期目標的擬定—具體教學目標
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的細目或具體表現,需在長程目標確定後才能敘寫。
每一項行為目標需包括:
(1)對象:指誰要完成教學所預測的行為,通常指「學生」。
(2)行為:只達到目標的具體行為。通常是用「寫出」、「說明」、「列出」或「使用」、「回答」、「操作」等。如:「能寫出(行為)」。
(3)結果:指行為產生的結果。如「能說出動物名稱(結果)」。
學生(對象)能認讀(行為)自己家中的電話與住址(結果)
是這樣解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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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為什麼不行?是因為『瞭解』這個字不夠具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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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352
c 是正解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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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93
(C) 學生能認讀自己家中的電話與住址
為什麼不行呢?? 應該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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