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對特殊教育法執行細則的敘述中,何者較為錯誤?
(A)鑑輔會應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七日前,將資料送交學生家長,家長得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會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
(B)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
(C)鑑輔會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後,對安置機構以書面提出對教育輔助器材、生活協助、復健服務等等建議。
(D)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就學以就近安置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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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6), B(48), C(599), D(73), E(0) #86520

詳解 (共 5 筆)

#53024

(C)入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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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903
用關鍵字在102的《特教法施行細則》中找A~D的選項,沒有一條是留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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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66
(A)鑑輔會應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七日前,將資料送交學生家長,家長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會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

法律上的得=可有可無;應=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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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520
已經沒有C這一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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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930
a的語句其實怪怪的。法條上是寫必要時  家長得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會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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