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的敘述,何者為非?
(A)症狀必須出現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情境
(B)症狀必須持續六個月以上
(C)可採用藥物治療、行為管理、心理治療等多元處遇
(D)原發性症狀比續發性症狀更難處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7), C(5), D(343), E(0) #103385

詳解 (共 1 筆)

#136656

(一)   可能之原發性因素:指經過較多醫療或腦神經科學研究證實,與過動兒症狀之產生相關性較高之病因。如1.從腦神經解剖學的觀點,Staterfiled(1986)綜合前人研究,發現前額葉和額葉邊緣區域功能障礙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神經生理的主要原因;2.從腦神經化學的觀點,Levy(1991)提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功能失調,是由於多巴胺(dopamine)在前額葉和底神經節區巡迴異常現象所致,又由於中樞神經刺激劑的使用可以達到抑制過動、分心的治療效果,故神經傳導質缺乏病因論就更被大家所接受(洪麗瑜,1998);3.從遺傳因子觀點,有研究顯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病童有聚集出現的傾向,即患者的兄弟姊妹或親戚較一般人更易患有過動症,因此,遺傳對此病症具有相當的影響性。綜觀上述因素,可以發現都和生理機制有關,可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病因在現代的醫學領域中,已有較多的證據顯示屬於生理性的病因,因此,在治療上的介入常以藥物治療為首要考量。

(二)   可能之誘發性因素:泛指足以誘發或加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病症的因素。許多研究顯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與一些不利的環境因素共存,諸如家庭社經階層低、家庭壓力過大、父母管教過於不一致、婚姻不和、親子關係不佳等。綜觀這些因素常和可能的原發性因素交互作用而造成病童問題行為的加劇,因此,如何有效減低這類因素的影響力,是輔助藥物治療的有利因子。

http://www.doctoryin.com.tw/mind_bookstore_file/dr_chen_bookstore/adhd_2.htm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