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用語,不宜在公文中使用者是:
(A)期望及目的語用「請鑒核」
(B)機關對團體稱「貴○○」
(C)屬員對機關首長稱「長官」
(D)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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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16), C(449), D(37), E(0) #405533

詳解 (共 1 筆)

#693904

直接稱謂用語:

   1、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

   2、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

   3、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自稱「本」。

   4、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台端」。

   5、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台端」;對團體稱「貴」,自稱「本」。

   6、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為「貴機關」或「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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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799526
未解鎖
【破解】 下列用語, "不宜" 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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