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IEP的敘述,何者正確?甲、是依特殊教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而執行 乙、是家長和老師間的溝通管道 丙、是鑑定安置的依據 丁、是評鑑特殊教育成效的文件 戊、是為落實適性教育的方案計畫
(A)甲乙丙
(B)甲丁戊
(C)乙丁戊
(D)乙丙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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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235), C(733), D(203), E(0) #394126

詳解 (共 10 筆)

#538754
甲、身權法無IEP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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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479

丙 應該是先進行鑑定安置,才撰寫IEP,所以不能算是鑑定安置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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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3

引述法規是針對甲選項所提到「是依特殊教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而執行」此項內容,
所以才將相關法條列出來,
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未特別針對iep提出相關規定或說明。

至於你說的溝通管道,
在林寶貴教授得書籍《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第8章個別化教育計畫 p272頁有提到,
「是以總體而言,個別化教育計畫應發揮溝通、保障與管理的功能」
所以以選項並未有錯。

這題的正確答案應改回(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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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275
這題正確答案到底是?陳穎給的是(c)耶?
 
再者,甲選項當中,身權法當中並未針對IEP部份提出相關說明或規定,針對IEP部份有詳細說明及規定的法條,應為特教法及特教法施行細則才對吧?

《特教法》第28條第二十八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特教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九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所以答案應該是(C)乙丁戊  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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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9

林寶貴《特殊教育理論與實務》 第8章 個別化教育計畫 p270~p272 已經有很詳細的敘述iep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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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91
我覺得此處乙說說的溝通管道,應該是指召開IEP會議時,針對學生的狀況來做一個討論,所以我也贊同乙是正確的選項
(甲)選項真的有很明顯的錯誤喔!身保法並未提到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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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2712
甲 特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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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675
丙:鑑定安置的依據應該是先鑑定為身障學生...
(共 4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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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467
IEP通通要保管通-溝通保-保障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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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564
請問丙「是鑑定安置的依據」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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