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何者係採用RTI鑑定學習障礙學生的優點?
(A)容易實施
(B)許多實徵研究均已證實其效果
(C)確定低成就不僅僅是因為無效的教學所造成
(D) 不致受到「等著失敗(wait-to-fail)」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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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69), C(852), D(486), E(0) #195743

詳解 (共 4 筆)

#167136


(c)因為RTI的主要推動精神,在於發現學生為學習障礙前,為學生先進行補救教學課程,避免因教學方式不當,或是課程內容而影響學生的學習,也藉此降低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

(d)美國《IDEA》修正法案(二○○四)中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有重大改變,以往採「智力與成就間」顯著的差距作為學障鑑定的依據,修正後提出可採取「回應性介入反應」(response to intervention,簡稱RTI),作為替代的學習障礙鑑定方式,強調以科學驗證有效介入教學,防止只因智力與成就間的差距,即判定學生為學習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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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536

我覺得D選項的敘述很消極,作RTI是避免批評,這應該不會是他的優點吧。

雖D敘述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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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56
請問有高手可以解答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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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681
為何不能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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