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對特約醫療院所甲,因其保險病房未達法定設置基準,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並責令限期改善。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一處罰乃屬行政契約上之意思表示
(B)處罰甲乃屬一個獨立的行政處分
(C)處罰甲為混合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之法律行為
(D)責令甲限期改善乃是一種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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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8), B(2193), C(502), D(139), E(0) #488248
統計: A(188), B(2193), C(502), D(139), E(0) #488248
詳解 (共 3 筆)
#809853
限期改善>>預防性之不利處分,不具有裁罰性
單純命違反義務人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之不利處分不具裁罰性,屬於行政罰預防性功能..
屬「預防性不利處分」、「保全措施」或「行政執行方法」者,皆不具裁罰性,例如:(一)有害人體健康物品之停止販售、回收改正。(二)欠稅者之限制出境。(三)不當利得之追繳。(四)違法狀態之限期改善。(五)有關直接、間接強制或即時強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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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893
因其保險病房未達法定設置基準,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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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8014
算是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雙行為併用禁止」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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