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復審。下列那些事件屬於復審之標的?①一次記一大過②一次記兩大過③停職④年終考績丙等⑤現職服務機關不核發離職證明書,致不能於規定期限內報到⑥因公涉訟,服務機關不同意核發延聘律師費用
(A)①②③④⑤
(B)②③④⑤⑥
(C)②③⑤⑥
(D)①②③⑥
(E)①②③④⑤⑥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現在都可以救濟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未解鎖
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略以,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