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敘述,下列何者較不正確?
(A)是為提升特殊教育績效
(B)是為確保教學服務品質
(C)是為保障特殊需求學生受教權
(D)即為學生的課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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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3), B(59), C(73), D(1782), E(0) #88577
統計: A(643), B(59), C(73), D(1782), E(0) #88577
詳解 (共 9 筆)
#145929
IEP本來就是為了提升學生的能力來設計的丫!……當然就可以提升特殊教育的績效丫!因為寫的好就能執行順利,讓學校在特殊教育的辦學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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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070
即為學生的課程設計-->範圍太狹隘了
還有專業合作、行政方面都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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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981
IEP主要是為學生訂定未來在學習上,需要的特殊教育、相關服務或行政支援等大方向,並不是像(D)所說"即為課程設計" 太過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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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56
為什麼不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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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419
原本的題目D選項是特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都必須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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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98
應該改成為了個別需求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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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157
所以這題的題目 D 選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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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302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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