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得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延長年限以幾年為原則?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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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117), C(3), D(5), E(0) #86836

詳解 (共 4 筆)

#6379269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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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922
***已更新***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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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999
現在是不是修法為不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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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133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公布日期】101.06.11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三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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