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肢體障礙的分類,一下肢的三大關節中,有兩大關節機能全廢者,算是何種程度障礙?
(A)輕度障礙
(B)中度障礙
(C)中重度障礙
(D)重度障礙。
統計: A(162), B(2882), C(1235), D(968), E(1) #45226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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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障礙 |
係指由於發育遲緩,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發生病變,外傷或其他先天或後天性骨骼肌肉系統之缺損或疾病而形成肢體障礙致無法或難以修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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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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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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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人同時具有上、下肢、軀幹或四肢中之兩項以上障礙者,以較重級者為準,如有兩項以上同級時,可晉一級,但最多以晉一級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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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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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能顯著障礙係指以下情形之一: · 正常關節活動度喪失百分之七十以上(以上所述關節,上肢包括肩、肘、腕關節,下肢包括髖、膝、踝關節;關節運動測量方式可參考附件一) · 肌力喪失程度在三級(含)以下(以零至五級之肌力分類法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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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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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 |
重度 |
1兩下肢的機能全廢者。 2兩下肢自大腿二分之一以上欠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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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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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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軀幹 |
重度 |
因軀幹之機能障礙而無法坐立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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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 |
因軀幹的機能障礙而致站立困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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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 |
因軀幹的機能障礙而致步行困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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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 |
極重度 |
四肢的機能全廢者。 |
這份考題真是越寫越火大!!!!
已於101年7月11日開始實施,新法採納ICF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為判別依據。
係指由於發育遲緩,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發生病變,外傷或其他先天或後天性骨骼肌肉系統之缺損或疾病而形成肢體障礙致無法或難以修復者。
| 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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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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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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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時具有上肢、下肢、脊柱或其他神經系統中兩項以上障礙者,以較重級者為準,如有兩項以上同級時,可晉一級,但最多以晉一級為限。
二、機能顯著障礙係指以下情形之一:
1.正常關節活動度喪失百分之七十以上;以上所述關節,上肢包括肩、肘、腕三大關節,下肢包括髖、膝、踝三大關節。
2.肌力程度為二級或三級。
三、機能全廢係指關節活動完全僵直或麻痺(肌力程度為零級或一級)。
四、勾選上肢或下肢關節機能顯著障礙或機能全廢者,請填寫相對應之關節活動度或肌力表格。
| 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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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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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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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僅適用於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包括僵直性脊椎炎、乾癬性關節炎、反應性關節炎、發炎性大腸疾病之關節炎等,或侵及頸椎之類風濕性關節炎,但無神經學障礙者;或經腰、薦椎融合手術者)
| 重度 | 頸椎與胸椎X光片出現韌帶骨贅變化,皆各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脊椎融合,且經脊椎側面X光檢查,胸腰椎之Cobb角度大於70度。 |
| 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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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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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神經系統(症狀無法使用上述肢體障礙標準認定,經適當藥物治療,且追蹤至少六個月/嬰幼兒至少三個月後,仍遺存足以影響生活機能之障害者。
| 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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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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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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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相當豐富,大家可以自己點來看! ^_^ disable.yam.org.tw/node/551
ICF (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的介紹 zh.wikipedia.org/zh/%E5%9C%8B%E9%9A%9B%E5%81%A5%E5%BA%B7%E5%8A%9F%E8%83%BD%E8%88%87%E8%BA%AB%E5%BF%83%E9%9A%9C%E7%A4%99%E5%88%86%E9%A1%9E%E7%B3%BB%E7%B5%B1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5
怎麼記ㄚ~好像是要考保險員!!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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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相關缺陷 |
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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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與神經系統缺損有關者 |
1.腦麻痺 2.癲癇 3.脊柱裂 4.脊髓神經損傷 5.小兒麻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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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與骨骼肌肉的異常有關者 |
1.肌萎症 2.關節炎 3.肢體截斷 |
會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