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之設置及委員會議有關規定,下列事項何者錯誤?
(A)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
(B)委員均為無給職
(C)委員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
(D)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如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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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442), C(20), D(73), E(0) #361459

詳解 (共 5 筆)

#457659
除了各族代表一人外,其餘的均無給職。
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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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52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 第4條 
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其中原住民族各族代表應至少一人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
其聘期隨主任委員異動而更易;餘均無給職...(後略)

而上面提到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聘用是指
各機關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
有預算來編列職稱、員額、期限以及報酬的,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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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520
所以各族代表一人為有給職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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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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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446
不是都無給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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