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在政府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游泳戲水等活動者,其處罰規定為何?
(A)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B)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C)處新臺幣3,500元以上1萬7,5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D)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e)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5萬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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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在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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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條n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