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下議院選舉所採行的「混合制」中,下面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每個選民可以分別投兩票,一票是選候選人,另一票是選政黨
(B)下議院的整個席次分配是依政黨選票來分配
(C)整個下議院的當選席次每屆是固定的
(D)若一候選人贏得某選區的席次,不管所屬政黨得票多少,不影響此候選人的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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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 B(387), C(3728), D(508), E(0) #154433
統計: A(74), B(387), C(3728), D(508), E(0) #154433
詳解 (共 7 筆)
#313106
聯邦議院是由普選產生,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議員任期為四年。其中,299位議員是由各選區以多數制方式選出。若是政黨所獲得的選區席次,少於政黨全國得票率所應得的席次,則由政黨名單的席次補足。相反的,若是政黨在選區所贏得的席次比其得票率所應得的席次還多,則不作變動,而這些多出來的席次稱為延伸議席(Überhangmandate)。在2009年大選中,因為產生了24個延伸議席,因此讓總席次來到622席。
政黨必須在全國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五,或是贏得三個以上的選區席次,才可進入聯邦議院。這項也被稱為「百分之五門檻」(Fünfprozenthürde)的規則記載於德國選舉法之中,其目的是避免政治破碎及大量的小政黨。德國聯邦共和國的第一次聯邦議院選舉是在1949年8月14日舉行。兩德統一後的第一次全德聯邦議院選舉在1990年12月2日。最近一次選舉是在2009年9月27日。議會席次在2002年將原有的656席減少為598席,但由於有延伸議席制度,因此議員人數常多於應有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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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65
德國聯立制會有超額當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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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352
德國式(聯立制)單一選區兩票制 的特徵:
1. 超額席位:所謂超額席位,指某一政黨於某一邦所獲分配的席位數少於其該邦選區所獲得的直接席位,又稱為「超額議席」、「超額當選人」或「多於議席」。換句話說某一政黨於某一邦所提名單一選區國會議員的當選數目,如多於依第二票的得票比例所獲分配的 席位數,即為「超額席位」
2. 門檻條款:德國聯邦選舉法第六條第六項規定:「於分配邦名單之席位時,只有於選舉區域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有效第二票之政黨,…始列入考慮…」,此一規定一般稱為門檻條款(Sperrklausel)。德國二次戰後雖仍沿習比例代表選舉制度,但增設所謂「5%門檻條款」,以排除小黨進入國會的機會,惟有在選區選舉中獲得5%以上選票的政黨,始得分配國會議員的席位。
3. 基本席位:依德國聯邦選舉法第六條第六項規定,政黨得參與國會議員席位分配的另一條件,是在選區選舉中至少獲得3個席位,即所謂基本席位(Grundmandatsklausel)。亦即政黨如未能突破百分之五的門檻,只要能夠在選舉區中獲得3個以上「直接席位」,仍可 獲得德國會議席分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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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29
不會受影響 德國下議院席次不固定亦緣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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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706
D選項 X黨的甲在小選區當選立委...但是這次選舉X黨只獲得3%選票分配0席次甲還是當選或者X黨獲得40%選票分配到50席次但是X黨各小選區當選人有60席,這60人還是當選,才會超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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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01
謝謝 diavorsaps :),所以D選項,是因為超額席位的關係嗎,這樣看來,是不是不管政黨得多少票,已當選的候選人不管怎麼樣都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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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313
D選項正確的原因,是因為3F所謂之「基本席位」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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