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桓南郡初次要羅企生謝罪時,企生為何不謝罪認錯以求釋罪?
(A)此時謝罪已經太遲
(B)不願背叛原來長官
(C)等候更適當的時機
(D)桓玄姿態太過倨傲
統計: A(47), B(627), C(123), D(19), E(0) #392337
詳解 (共 1 筆)
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諮議羅企生亦在焉①。 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云:“若謝我,當釋罪②。”企生答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③。 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臣④;從公乞一弟以養老母。”桓亦如言宥之。 桓先曾以一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⑤。
【註釋】①“桓南”句:公元399年,桓玄攻據荊州,殺殷仲堪。 荊州人士無不謁見桓玄,獨羅企生不去,被桓玄逮捕殺害。 收:收捕;逮捕。 將佐:將領和僚屬,十許人:十來人。 羅企生:字宗伯,在殷仲堪幕府任諮議參軍,掌管謀劃。 殷仲堪敗走,文武官員沒有誰送行,只有羅企生隨從。 ②謝我:向我謝罪。
③市:刑場。 何言:意思是“言何”,說什麼。
④嵇康:見第16則注①。 嵇紹:嵇康的兒子。 嵇康被司馬昭誣害處死。 但嵇紹在晉代累升至散騎常侍。 永興元年(公元304年)晉惠帝親征成都王司馬穎,敗於盪陰,百官逃散,獨嵇紹以身保衛惠帝而死。 羅企生引述這件事,是要求桓玄不搞株連,不殺害他的弟弟。 ⑤問:消息。
【譯文】南郡公桓玄打敗荊州刺史殷仲堪以後,逮捕了殷仲堪的將佐十來人,諮議參軍羅企生也在裡面。 桓玄向來待企生很好,當他打算殺掉一些人的時候,先派人去告訴企生說:“如果向我認罪,一定免你一死。”企生回答說:“我是殷荊州的官吏,現在荊州逃亡,生死不明,我有什麼臉向桓公謝罪!”綁赴刑場以後,桓玄又差人問他還有什麼話要說。 企生答道:“過去晉文王殺了嵇康,可是他兒子嵇紹卻做了晉室的忠臣;因此我想請桓公留下我一個弟弟來奉養老母親。”桓玄也就按他的要求饒恕了他弟弟。 桓玄原先曾經送給羅企生母親胡氏一領羔皮袍子;這時胡氏在豫章,當企生被害的消息傳來時,當天就把那領皮袍子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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