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幾年以上,具備相關歸化要件者,亦得申請歸化?
(A)5年
(B)7年
(C)10年
(D)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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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9), B(32), C(758), D(6), E(0) #277717
統計: A(299), B(32), C(758), D(6), E(0) #277717
詳解 (共 3 筆)
#271025
這題錯了n遍後終於選對了>"<
國籍法 第 5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二、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十年以上。
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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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269
自己回答一下,想到老師說的,居留十年,不受一年183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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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800
請問繼續十年以上的意思是?例如,合法居留二年,第三年沒有在臺居留,第五年又合法居留。所以這總共五年中,算是繼續居留三年嗎?。。。或是,繼續十年是指一年不用有居留滿183日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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