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家機關與民間企業皆應雇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員 工,否則須繳納差額補助費,納入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上述規定所彰顯的意 義,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此為降低失業率的優惠措施
(B)此為去除歧視待遇的平權措施
(C)此為改善弱勢者地位的特權規定
(D)此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手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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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591), C(298), D(28), E(0) #439087

詳解 (共 5 筆)

#697013

B平權 為追求實質平等 非等於 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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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846
(b)以具有強制性的法條,去消除歧視(偏見+實際行動)落實公平正義保障弱勢族群的齊頭式平等
(c)此立法並未改善弱勢族群的地位,只是保障其社會權中的工作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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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689

可是...明明就是享有特權呀?

歧視和平權?

改善弱勢和特權規定?

根本就是兩回事

硬要湊在一起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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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893
請問B跟C有什麼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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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500
請問(D)選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手續規定」是甚麼意思?
有沒有例子可以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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