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臺灣鐵路管理局「車站旅運服務規約」之規定,旅客行李託運交付,行李運抵到達站而逾免費保管期間,則逾期每件每日應收保管費含稅多少元?
(A)10元
(B)12元
(C)17元
(D)20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5), B(399), C(3042), D(510), E(0) #385762
統計: A(265), B(399), C(3042), D(510), E(0) #385762
詳解 (共 2 筆)
#532818
二、行李託運交付
(一)每位旅客可憑乘車票免費託運行李,以 3 件為限、其總重量在 40 公斤以內;孩童票以 2 件為限、其總重量在 20 公斤以內 ( 定期票不得託運行李 ) ,超過免費重量應計收運費。
(二)行李係指隨身或旅行必需之用品,且單件重量在 30 公斤,體積在 1 立方公尺,長度在 2 公尺以內者。
(三)腐臭不潔之物品、污穢品、危險品、貴重品、違禁品不得作為行李託運。
(四)行李運抵到達站之日起 2 日以內為免費保管期間,逾期每件每日收保管費含稅 17 元。
(五)搭乘附掛有行李車之列車,託運行李時請於開車時間 30 分鐘以前辦理,逾時託運由適當之車次裝運。
(一)每位旅客可憑乘車票免費託運行李,以 3 件為限、其總重量在 40 公斤以內;孩童票以 2 件為限、其總重量在 20 公斤以內 ( 定期票不得託運行李 ) ,超過免費重量應計收運費。
(二)行李係指隨身或旅行必需之用品,且單件重量在 30 公斤,體積在 1 立方公尺,長度在 2 公尺以內者。
(三)腐臭不潔之物品、污穢品、危險品、貴重品、違禁品不得作為行李託運。
(四)行李運抵到達站之日起 2 日以內為免費保管期間,逾期每件每日收保管費含稅 17 元。
(五)搭乘附掛有行李車之列車,託運行李時請於開車時間 30 分鐘以前辦理,逾時託運由適當之車次裝運。
69
1
#1377914
考到服務規約……請問樓上解說的還是現行規定嗎?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