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刑法上之賄賂罪,下列何者非受賄之行為態樣?
(A)要求
(B)期約
(C)交付
(D)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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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0), B(370), C(965), D(54), E(0) #198731
統計: A(190), B(370), C(965), D(54), E(0) #198731
詳解 (共 10 筆)
#231443
交付--是給的動作,自然不是"受"賄,而應該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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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67
| 第 123 條 | 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 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 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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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29
交付是行賄者的行為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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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72
行賄有一種:違背職務之行賄罪 ( 行求 期約 交付賄賂 )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
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
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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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67
受賄罪有三種:準賄賂 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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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785
交付--是給的動作,自然不是"受"賄,而應該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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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17
刑法1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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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65
| 第 122 條 |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 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 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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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3 條 | 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 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 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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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63
刑法第122條(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才對喔
123條是準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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