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A)辦理消費性貸款
(B)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
(C)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
(D)轉存中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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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51), B(385), C(425), D(222), E(0) #248182

詳解 (共 4 筆)

#1432005
郵政儲金匯兌法18條有關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如下:1.轉存央行 2.轉存央行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 3.投資債券及短期票券 4.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 5.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 6.提供中長期資金轉存金融機構辦理政府核准之重大建設及民間投資計畫 7.其他經交通部、金管會及央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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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11

同業拆款又稱“銀行同業放款”,商業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指商業銀行之間以及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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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772
前項第三款之投資限額、對象及其他交易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定之。 
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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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6666

個人口訣~

秧秧再短 益穀衷腸腑 遭殃金釵

秧 (轉存行)

秧 (中銀行以外)

再短 (投資券及期票券)

益穀 (受憑證及上市票)

衷腸腑 (提供中長期資金轉存金融機構辦理政核准之重大建設及民間投資計畫)

遭殃金釵 (經通部、行及管會核准) (參與金融同業款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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