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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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12), C(42), D(71), E(0) #817446

詳解 (共 1 筆)

#1131253
(A) 分權制衡: 為了防止政府權力過大,而侵害人民的自由權利,一般民主國家都把政府的權力分成行政、立法、司法,並分屬不同的機關,使其彼此相互牽制,保持一種權力的平衡狀態。
(B) 權力分力:權力分立之原意,係以保障個人之自由與權利,將國家的權力分成數種,由不同的機關行使,藉相互的制衡關係以防止政府權力之濫用。
(C) 地方分權:地方分權(或稱地方自治)是國家權力依法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行使的制度,是中央集權的對稱。
(D) 均權制度: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以事權事務之性質為對象,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得到合理解決。若性質屬全國一致者歸屬中央;因地制宜者歸屬地方,兩者有所爭議者,依據《憲法》以及《地方制度法》相關法規處理,由「立法院」會議決議。

提醒:
1.權能區分:指政府「治權」和人民「政權」區分。
2.均權制度:指中央和地方權限劃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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