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開庭審判中,旁聽人在法庭旁聽時,下列旁聽人之行為,何者可被允許?
(A)午飯時間,吃麥當勞
(B)走來走去,和其他旁聽人交談
(C)經審判長核准使用錄音筆
(D)接聽行動電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9), C(1379), D(8), E(0) #358338
統計: A(18), B(9), C(1379), D(8), E(0) #358338
詳解 (共 2 筆)
#4785113
法庭旁聽規則 第 7 條
旁聽人在法庭旁聽,應保持肅靜,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大聲交談、鼓掌、喧嘩。
二、向法庭攝影、錄影、錄音。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三、吸煙或飲食物品。
四、對於在庭執行職務人員或訴訟關係人等加以批評、嘲笑或有其他類似之行為。
五、其他妨害法庭秩序或不當之行為。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