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何時訂定之?
(A)新生及轉學障礙學生開學前一個月
(B)在學障礙學生開學前
(C)新生及轉學障礙學生開學前一週
(D)在學障礙學生開學後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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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 B(1259), C(14), D(17), E(0) #185134

詳解 (共 4 筆)

#292622


第 19

 

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

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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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73
現在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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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156
原本題目: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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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783

此題有誤,要更新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何時訂定之? 
(A)障礙學生開學前一個月
(B)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 
(C)障礙學生開學前一週 
(D)障礙學生開學後一週

應改成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何時訂定之? 
(A)
新生及轉學障礙學生開學前一個月

(B)在學障礙學生開學前 

(C)新生及轉學障礙學生開學前一週 

(D)在學障礙學生開學後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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