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產人之行為能力為:
(A)限制行為能力
(B)有行為能力
(C)無行為能力
(D)由檢察官決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 B(5), C(128), D(4), E(0) #1320362
統計: A(59), B(5), C(128), D(4), E(0) #1320362
詳解 (共 2 筆)
#5097072
所謂「禁治產宣告」是指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導致於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的人,由法院依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宣告禁治產。
宣告禁治產之後,受禁治產宣告的人就成為法律上無行為能力人,必須由監護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常見到的失智老人、植物人或其他有精神障礙的人,如果放任他們隨意在社會上處分自己的財產,恐怕會被騙,因此法律規定受禁治產人必須由監護人負起管理受禁治產宣告人財產的責任。
宣告禁治產之後,受禁治產宣告的人就成為法律上無行為能力人,必須由監護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常見到的失智老人、植物人或其他有精神障礙的人,如果放任他們隨意在社會上處分自己的財產,恐怕會被騙,因此法律規定受禁治產人必須由監護人負起管理受禁治產宣告人財產的責任。
資料來源: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job_id=136729&article_category_id=940&article_id=69496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