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之許可經廢止,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限令出國處分之前,有何法定程序之要求?
(A)應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B)應舉行聽證會
(C)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D)得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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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5), B(14), C(2013), D(13), E(0) #523470
統計: A(1045), B(14), C(2013), D(13), E(0) #523470
詳解 (共 10 筆)
#2919231
最佳解有一部分錯誤。
現行制度更改的部分為--->外國人 第36條 : 《應》召開審查會/ 10天內出國
所以無戶籍 跟 外國人,目前僅有《得》、《應》的差異,
兩者目前現行制度皆需要招開審查會 /限定10天內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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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60
現皆改為十日內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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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978
對待外國人比較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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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122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4條(違反規定之限令出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限令其出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應於接到前項限令出國通知後十日內出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限令出國處分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前項審查會之組成、審查要件、程序等事宜,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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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786
哇!好細喲~!沒寫到這題都沒注意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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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540
移民法規第14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者,入出國及
移民署應限令其出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應於接到前項限令出國通知後十日內出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入出國及移民署為
限令出國處分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前項審查會之組成、審查要件、程序等事宜,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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