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2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下列關於司法院之組織及其運作情形的敘述中,何者正確?
(A)設大法官十五人,任期七年,得連任一次
(B)司法院設有大法官會議、行政法院、政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C)司法院設有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
(D)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專司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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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129), C(1905), D(987), E(0) #164368
統計: A(51), B(129), C(1905), D(987), E(0) #164368
詳解 (共 10 筆)
#224307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是負責審理正副總統彈劾案以及政黨違憲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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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381
(A)大法官15人,任期8年,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B)司法院設有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D)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司法院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命令,由大法官掌理,以會議方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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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411
整理
(A)大法官之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B)司法院設有大法官會議、行政法院、政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因該沒有這個)
C司法院設有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沒錯)
D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專司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之職權
憲法法庭是負責審理正副總統彈劾案以及政黨違憲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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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941
司法院現有大法官十五人,乃依憲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而產生。依上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職掌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事項,並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之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然而,為因應大法官任期交錯制度之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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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96
解釋憲法、法律還合理
要解釋命令就太大才小用了
命令是地方機關設立的法條
如果連地方的法條都要大法官來審理豈不是太over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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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47
解釋命令不是大法官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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