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4 某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依消防法規定,消防機關得採取的罰則,不包括下列何項措施?
(A)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B)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C)得予以 30 日以下停業
(D)得予以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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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9), B(1289), C(443), D(446), E(0) #3461688
統計: A(1199), B(1289), C(443), D(446), E(0) #3461688
詳解 (共 4 筆)
#6573730

懶人包:
達管制量公危及可燃高壓氣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1.儲存處理搬運 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處 管理權人或行為人:2~30萬
2.位置構造設備 未符合設置標準規定:
處 管理權人:2~150萬
處罰流程:
處罰鍰後=>通知 限期改善=>屆期未改=>
1.得按次處罰
2.並得予30日以下停業 或 停止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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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4668
目前消防法沒有連續處罰規定,全部都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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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510400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依消防法第42條第2項:第15條第1項所定達管制量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或設備未符合同條第2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標準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150萬罰鍰
依同條第3項:依前兩項規定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依消防法規定 消防機關得採取的罰則,不包括下列何項措施?
(A)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2萬~30萬 (X)
修正為: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150萬罰鍰 (O)
(B)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X)
修正為:依規定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O)
(C)得予30日以下停業 (O)
(D)得予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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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1743
依消防法第42條第2項: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或設備未符合同條第2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標準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150萬罰鍰
依同條第3項:依前兩項規定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達管制量公危及可燃高壓氣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儲存、處理、搬運 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處 管理權人或行為人:2~30萬
得按次處罰 = 見ㄧ次未改再罰
?️連續處罰 = 故意搞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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